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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 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視聽資料借閱辦法

94.03.30. 93 學年度第 3 次視聽教學委員會議通過

99.6.2 98 學年度第 4 次外語教學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106.11.01 106 學年度第 1 次外語教學資源與自學委員會議修正

109.05.06 108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一、借閱對象與期限: 

1.凡本校教職員得憑服務證借閱使用本中心視聽資料。 

2. 教職員可借閱6捲(所有視聽資料合併計算,DVD至多三捲)。借期7日,續借乙次。

3. 教師如因教學、研究需要長期借用時,可填具資料長期外借申請單並經系所簽章同意後向中心申請辦理長期外借。

4. 教師借出之視聽資料(包含長期外借)一律請於學期期末考後一週內歸還,以便清點整理。

5. 本館視聽資料僅限校內教學研究使用,不得移為它用。

二、逾期催還及罰則:

1.    逾期通知每星期通知一次。

2.    自逾期日起即累計罰款,每卷每日以新台幣10元計。如有逾期未還帶,暫停借閱權利至清除逾期記錄為止。

3.    長期外借之視聽資料需於學期期末考後一週內歸還,中心於期限前一週發出催還通知,經通知未還者,則每筆催還單罰款伍佰元。

三、毀損及遺失:

1.視聽資料請小心使用,如有損毀,按照原價收取。

2.請注意視聽資料避免接近水、磁性物、及高熱、高灰塵環境。

四、本辦法經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討論通過,簽請教務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輔仁大學 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視聽資料轉製辦法 

 

經 93.05.12 92 學年度第 4 次視聽教學委員會議通過

99.6.2 98 學年度第 4 次外語教學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106.11.01 106 學年度第 1 次外語教學資源與自學委員會議修正 

109.05.06 108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一、  錄製規定:

  1. 本服務目的在提供輔仁大學教學、研究、宣教所需。由於資料絕版、獲得困難、系統差異、維護完整、延續使用壽命因素,提供視聽資料轉製之非營利性服務。使用人限本校教師或神職人員。學生、校外人士等均不提供服務。
  2. 本中心所錄製之視聽資料僅限於校內教學、研究,使用人需簽名負責承擔著作版權衍生問題。
  3. 錄製錄音、影帶或其他媒體,請逕向本中心櫃檯洽辦。並於三個工作天後櫃檯取件。

 

二、 轉錄製費用:

 錄製費用為貼補所使用設備的損耗、維護,依照計算公式收取,錄製時間以小時為單位,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如90分鐘以2小時計算,費用詳列如下:

  1. 計算方式:

材料費+轉製費=收取費用

       2. 材料費用

  空白CD     20元  

  CD 空殼    20 元

  DVD       100 元 

        3. 轉製費用

錄音帶轉 CD 或數位檔:每小時 30 元

錄影帶轉 DVD 或數位檔:每小時 70 元

光碟互拷: 每張 50 元 

 

三、 本中心教材自製室提供錄音帶、錄影帶轉檔為CD、DVD或其他數位檔案及進行簡易剪接所需之硬體設備供教師免費自行使用,教師亦可多加利用。

 

四、 本辦法經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討論通過,簽請教務長核可後公告實施,修訂時亦同。 

輔仁大學 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視聽資料與語言自學室軟體預算採購要點

106.11.01 106 學年度第 1 次外語教學資源與自學委員會議通過

109.05.06 108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1. 本要點規範之視聽資料乃指提供外語教學、研究有關資源,公播形 式的錄音與影像的所有多媒體資料 (包括光碟、VCD、DVD,CD、 藍光影片及電子語言教學軟體等)。語言自學室軟體類型與上述規 範相同,但資料範疇僅限「語言練習」,各國文化、社會、歷史、 地理等介紹軟體不在購買範圍。

2. 經費來源 :每年從核定預算之消耗費按比例提撥購置經費。

3. 採購方式 :

(1) 為使經費有效運用於實際教學所用,採各院、系、所、學程 單位審查介購申請的方式行之,並按實際介購申請時間的先 後次序辦理。(介購單如附件)。

(2) 因經費限制,本中心保有最後統籌採購的決策。

4. 資料運用與放置 : 

(1) 視聽資料因數量有限,僅開放給教師做教學與研究借閱使用, 資料存放於聖言樓九樓 SF913 資料保存室。

(2) 語言自學室軟體則提供全校教職員工生進行語言學習使用。 上項資料僅限自學室內使用,不得借出。

5. 採購報帳流程 :  

(1) 查核複本 : 為避免視聽資料重複購買,介購單位請於購買前至外教中心 網頁 http://www.mmc.fju.edu.tw ,或資 料 庫 網 頁 140.136.214.22/opac880 查詢。

(2) 採購:配合總務系統電子化,中心線上填寫請購單並送會計室及總 務處核可後,由外教中心通知各單位依照填寫資料進行採購。視聽資料採購需經相關單位核可後始能購買,不可先行購買 後才填寫請購單,若與學校採購程序不符,其採購金額須由 購買單位自行負責。

(3) 報帳及建檔工作: 完成採購後,請將已購置之視聽資料、發票送至外教中心聖 言樓九樓 SF911-1 辦公室,完成編目、建檔工作之後,由中 心完成核銷作業。金額一萬元以上須加附廠商三家估價單。

6. 本要點經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通過後,報請教務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