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教室臨時借用管理辦法
輔仁大學 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多媒體視聽教室臨時借用管理辦法
998.10.7 98 學年度第 1 次視聽教學委員會議修訂
99.6.2 98 學年度第 4 次外語教學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106.11.01 106 學年度第 1 次外語教學資源與自學委員會議修正
109.05.06 108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第一條、中心於每學期初排定各多媒體視聽教室課表,排課以外之空堂時間,可開放全校各教學單位及推廣部借用。
第二條、借用本中心多媒體視聽教室之班級需確實具備視聽設備使用需求,如無設備需求,請改借其他教室或場地,以保障真正具設備需求之使用單位。借用多媒體視聽教室請填寫「多媒體視聽教室臨時借用申請單」(如附表),以電話登記者,則由中心人員協助填寫申請單。
第三條、中心所負責之多媒體視聽教室主要支援全校各教學單位、推廣部之教學課程與學術活動,需由各授課教師或系秘書、助教辦理借用,恕不接受學生之借用申請。
第四條、多媒體視聽教室借用登記時間採隔週開放兩週之辦法,於雙週開放登記借用(特殊活動則不在此限),欲借用之系所可以電話登記或親臨等方式向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承辦人員登記。
第五條、如借用中心之多媒體視聽教室進行演講、研討會等特殊活動,請務必於活動前3日另向中心預約時間進行設備測試,以免於活動進行中發生檔案無法播放或設備不相容之情況。
第六條、多媒體視聽教室開放借用時段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點10分到下午5點30分之空堂時間,惟星期三5、6節如需進行器材維護則不予以外借。
第七條、如需借用非上班時間之聖言樓多媒體視聽教室,可向總務處事務組申請工友同仁加班;如需借用非上班時間之外語學院多媒體視聽教室,外語學院部份多媒體視聽教室經中心主任同意後,可借出該教室鑰匙,惟借用單位需負責鑰匙保管、設備保管及教室門戶管理之工作,借出期間如有鑰匙遺失、設備毀損、遺失或遭竊之情事發生,需由借用單位負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非上班時間外借多媒體視聽教室以不增加同仁加班為原則,若需以加班方式進行,請借用單位負責申請加班費予加班同仁,如中心同仁無法配合加班,且其欲外借之教室因門戶管理考量無法借出鑰匙,則請該單位改借其他教室。
第九條、 本辦法經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討論通過,簽請教務長 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語言教室管理辦法
輔仁大學 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語言教室管理辦法
93.10.27. 93 學年度第 1 次視聽教學委員會議修訂
98.10.7. 98 學年度第 1 次視聽教學委員會議修訂
99.6.2 98 學年度第 4 次外語教學資源委員會議修訂
106.11.01 106 學年度第 1 次外語教學資源與自學委員會議修正
109.05.06 108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第一條、全校之語言教室皆依照使用者付費之原則,除以特簽方 式經校方同意免繳外,每學期排課使用班級之學生依照 「輔仁大學各項收費標準表」需向校方繳交語言實習費, 然臨時借用者依第四條辦理。
第二條、全校語言教室以全校使用為原則,由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統一排課及負責調度工作,並為充分運用教學空 間、提高教室使用率,負責辦理臨時借用事宜,排定後 之語言教室空堂時段,得開放全校各教學單位臨時借用, 惟任課教師需於上課前熟悉操作系統設備,以利語言課程教學。
第三條、為善用語言教室之器材配備及功能,語言教室之借用及 排課僅限於聽講、發音、口語及口譯訓練等必須使用特 定器材之課程。其他觀看影片或視聽教學之需求課程, 請登記借用一般的視聽教室。
第四條、語言教室臨時借用注意事項:
(一) 借用時段為加退選後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點10 分到下午 5 點 30 分之空堂時間,惟星期三 5、6 節 如需進行器材維護則不予以外借。
(二) 為充分利用教室資源,避免浪費空調及器材開機 等電 源支出,語言教室須 10 人以上方可登記借用。
(三) 中心無法在上課時臨時提供技術支援,因此請授課教師務必於使用前一星期向外教中心約定學習機器操作之時間。
(四) 臨時借用登記時間採隔週開放兩週之辦法,於雙週開放登記借用(特殊活動則不在此限),請欲借用之系所填寫「語言教室臨時借用申請單」(請見附表)。
(五) 每位教師每門課程限定一學期得臨時借用語言教室兩次。
第五條、本辦法經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討論通過,簽請教務長及學術副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遠距教學教室管理要點
輔仁大學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遠距教學教室管理要點
103.12.17. 103 學年度第 2 次外語教學資源委員會議通過
106.11.01 106 學年度第 1 次外語教學資源與自學委員會議修正
109.05.06 108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一、為提供教師進行同步及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輔仁大學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設有遠距教學教室。 。
二、遠距教學教室主要功能:
(1) 協助全校教師進行同步或非同步遠距課程。
(2) 支援全校各單位進行視訊會議。
三、遠距教學教室之使用範圍與優先順序如下:
(1) 同步遠距課程。
(2) 視訊會議。
(3) 非同步遠距課程。
(4) 特殊功能設備需求之借用。
四、遇有使用時段衝突時,應依上開原則進行協調。優先順序於後位者如已排入課程,但使用時段卻與教室設備需求更為殷切者衝突時,優先順序於後位者須配合調課。
五、遠距教學教室開放全校各系、所申請使用,如需排入學期課程或臨時借用,應填寫「遠距教室排課申請表」或「遠距教室臨時借用申請表」,經本中心審核通過後方可使用。
六、由於遠距教學教室內部之設備屬精密儀器,進行同步、非同步遠距課程及視訊會議連線時需由本中心人員代為操控,故須事先申請排課,方可安排技術人員。如為臨時性遠距課程或視訊會議,應於使用日前兩週預約,以利進行連線測試。
七、本校校內單位借用遠距教學教室不另收取費用,若使用本中心之耗材,費用自付。非常態課程臨時借用遠距教學教室者,可能有設備操控人員之工讀費產生,應由使用單位自付。
八、遠距教學教室僅於上班時間提供借用。
九、遠距教學教室內嚴禁飲食。
十、本要點經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討論通過,報請教務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多媒體自動錄播教室管理辦法
輔仁大學 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多媒體自動錄播教室管理辦法
105.12.21 105 學年度第 2 次外語教學資源委員會議通過
106.11.01 106 學年度第 1 次外語教學資源與自學委員會議修正
109.05.06 108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一、源起
為求多媒體自動錄播教室管理權責明確,使所提供之軟硬體設備能達到最大效益,並規範各系所及全校師生使用教室遵行之規則而訂定本辦法。
二、定義與功能
本辦法所稱之「多媒體自動錄播教室」(以下簡稱本教室)係指已裝設多媒體自動錄播系統,並由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負責管理與維護之教室,該教室之設備為錄製課堂活動歷程及記錄演講、工作坊實況。
三、借用
- 為達資源共享及設備充分使用之功能,本教室開放全校各系所及教師申請使用,並由本中心統籌學期排課、臨時借用相關協調事宜。
- 學期排課需求者:
- 請依照本中心每學期公告之排課時程及流程提出申請。
- 有效運用本教室設備資源,具課程錄影需求達9週以上之課程可申請排課。
- 具課程錄影需求之教師可優先使用本教室,如有空堂,方可接受其他具視聽設備需求之課程申請排課及使用
- 請依照本中心每學期公告之排課時程及流程提出申請。
- 臨時借用需求者,請於使用前一週下載填寫「多媒體自動錄播教室臨時借用申請表」辦理借用程序。
- 多媒體自動錄播教室之使用優先順序如下:
- 對多媒體自動錄播系統之使用機能需求較高者
- 學期排課
- 臨時借用
- 遇有使用時段衝突時,應依上開原則進行協調。優先順序於後位者如已排入課程,但使用時段卻與教室設備需求更為殷切者衝突時,優先順序於後位者須配合調課。
- 本教室開放時段為學校正常上班時間,為善盡教室管理責任,恕無法外借教室鑰匙供使用者於非上班時間自行使用。
- 使用者/使用單位如因故停用,應於使用日3天前通知本中心。
四、管理
- 欲使用本教室多媒體自動錄播系統者,請務必參加本中心定期舉辦之設備操作說明會,如需本中心派員協助者,應於使用前3日向教室管理人員提出申請,如遇衍生經費,應由使用單位支付。
- 為有效管理硬碟空間,課程存檔之錄影檔案將定期刪除,請教師務必於錄製課程後1週內攜帶隨身碟向本中心管理人員申請存取檔案,逾期恕不負檔案保管責任。
五、環境維護
借用單位應負責維護教室之整潔及安全,歸還前需將場地復原。教室內器材設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搬動,如需變動設置,應先徵得本中心管理人員之同意,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或負責完全修復。
六、義務
使用本教室之教師需參與至少一場次由本中心舉辦之使用經驗分享工作坊,分享其課程使用心得與成果。
七、本辦法經「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通過,報請教務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多功能影音展示教室管理要點
輔仁大學 外語教學與數位教學資源中心
多功能影音資源展示教室管理要點
107.5.2 106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資源與自學委員會議訂定
109.05.06 108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一、 教室用途
提供多人共同閱覽影視資源與教學之多重功能的空間,並作為電影賞析、小型影視教學研討、以及電影系列講座舉辦的教育活動場地。
二、 服務對象
凡符合教室使用用途之全校教職員生、校友、新北市社區民眾,且使用人數在10 人(含)至 30 人之團體。
三、 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五 10:00 -20:00。本校行事曆訂定之例假日及寒暑假期間不開放。
四、 申請方式
1. 請於一週前提出申請,預約申請應先填具多功能影音資源展示教室借用申請表。使用順序以登記先後為序。惟本中心保留使用單位優先順序之最後審核權。
2. 為使多功能影音資源展示教室發揮最大效益,本空間不作為學期排課教室及固定活動場地。
五、 教室設備
座位席次:30席。
設備:單槍投影機、120吋電動螢幕、綜合環繞擴大機、觸控式電子白板、藍光DVD播放機、480cmX120cm玻璃白板及筆記型電腦 1 部。
六、 注意事項
1. 使用本場地所播放之影視資料應符合公播版版權及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並以不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原則。
2. 使用本空間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如有違反相關規定,由使用者自行承擔法.責任。
3. 借用人應於預約使用時間 20 分鐘前至FG103語言自學室服務台報到,因故無法前來使用時,應事先通知中心取消預約。
4. 倘因使用不當致使器材或設備受損,應負損壞賠償責任。
七、 本辦法經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審議通過,簽請教務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