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 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語言自學室管理辦法
95.10.25 95 學年度第 1 次視聽教學委員會議通過
99.6.2 98 學年度第 4 次外語教學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106.11.01 106 學年度第 1 次外語教學資源與自學委員會議修正
109.05.06 108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一、爲使全校師生利用課餘時間增加語言練習機會,特設置語言自學室,並為維護本室閱讀/學習環境之良好品質,共同訂定「語言自學室管理辦法」。
二、本校教職員工生,均可憑所發教職員工證及學生證,在本室開放時間內進入使用本室語言資料及設備。
三、 本自學室學期開放時間為週一~週五 10:00~20:00。
四、本室所有語言資料僅限室內使用,不開放外借服務。
五、除語言學習之目的外,不得佔用本室之空間及設備。
六、電腦用畢,應將電腦關機,使用時如發現有任何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服務同學或中心負責同仁。
七、使用本室務必保持安靜、整潔,不得攜入食物、飲料。
八、本室內禁用行動電話、呼叫器或其他影響安寧之電子通訊器材,若勸阻無效,工作人員得請其離開本室。
九、使用電腦設備者不得擅自載入或非法拷貝未經本中心授權之軟體,並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法律規定,如有違法情形,自行負責。
十、凡毀壞本室之資料、設備者,照價賠償。
十一、如有偷竊情事,移送有關單位議處。
十二、 本辦法經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討論通過,簽請教務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