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組織辦法
輔仁大學 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組織辦法
91.10.09 91學年度第1次視教委員會議通過
99.06.02 98學年度第4次外語教學資源委員會議修訂
99.10.06核定通過
106.11.01 106學年度第1次外語教學資源與自學委員會議修正
109.05.06 108學年度第2次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議修正
109.8.5核定通過
112.07.05 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111學年度第2次會議修正
第一條、為輔助本校之外國語言、視聽、遠距教學,及未來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之整體教學發展與規劃,特依據「輔仁大學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設置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設立「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本委員會由教務長、國際教育長、全人教育課程中心主任、外語學院院長、圖書館館長、副教務長、教師發展與教學資源中心主任及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中心主任組成,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討論重要事項,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本委員會以教務長為主任委員,國際教育長及全人教育課程中心主任為副主任委員。
第三條、本委員會之任務及功能:
1. 擬定中心未來業務發展與服務方向。
2. 規劃語言及多媒體教學教法之推廣運用。
3. 制訂多媒體化外語教學方針。
4. 推展外語自學發展。
5. 各項管理辦法諮議。
6. 提出多媒體數位教學設備建置需求,以為預算編列與執行。
第四條、購置視聽資料及儀器設備,依本校採購辦法規定及會計預算作業程序辦理。
第五條、本委員會之議案,須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 委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六條、本辦法經外語教學與數位學習資源委員會通過,經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